谷歌:如果你都不信自己的文化,那你的企业又能走多远?(强烈推荐)

作者:

埃里克·施密特 乔纳森·罗森伯格 艾伦·伊戈尔

来源:

同心动力管理V视角(ID:topduty)

“如果你不能时常传达你的目标,不能通过奖励巩固你的目标,那么,你的愿景还不如打印愿景的纸有价值。”

——杰克·韦尔奇


未来社会最有价值的人,是以创造力、洞察力、对客户的感知力为核心特征的,我们可以称他们为“创意精英”。而未来企业的成功之道,是聚集一群聪明的创意精英,营造合适的氛围和支持环境,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力,快速感知客户的需求,愉快地创造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那么,企业如何吸引最顶尖的创意精英呢?


本文,我们会从企业文化谈起,因为企业文化与企业的成败息息相关,如果连你自己都不信服自己的企业口号,那么你的企业又能走多远呢?


首先,我们看一个谷歌的案例,他们是如何用文化吸引志同道合的“创意精英”,又如何秉承理念,成长为一家足以对抗世界上最强高科技帝国的公司的?


2002年5月一个周五的下午,拉里·佩奇在谷歌网站上闲逛。他键入搜索词条,想看看会搜出什么样的页面和广告,而得到的结果让他非常不满意。有的广告却与搜索词条完全不沾边。谷歌的关键词广告搜索引擎本应按照搜索词条筛选出最搭配的广告,谁知却偶尔会为我们的用户搜出如此无用的信息,这让拉里不寒而栗。


如果在一家普通的公司,如果首席执行官看到某款产品有问题,便会把负责人叫来问责,还会召开会议,商讨可行的解决方案,然后决定应该采取的行动......然而,拉里并没有这么做。


拉里把自己不喜欢的搜索结果打印出来,把存在问题的广告特意做了标记,又将打印出的文件贴在台球桌旁厨房墙壁的公告板上。他在纸张上端用大写字母写了“这些广告糟透了”几个字,然后便回家了。


第二周的周一清晨5点零5分,一位名叫杰夫·迪安的搜索引擎工程师寄发了一封电子邮件。他与其他几位同事(包括乔治斯·哈里克、本·戈麦斯、诺姆·沙希尔以及奥尔坎·塞尔奇诺格鲁)都看到了拉里在墙上的留言,也觉得拉里评价这些广告糟糕在情理之中。


杰夫在信中详尽地分析了问题出现的原因,提供了一份解决方案,并给出了五人利用周末时间编写出的解决方案模型以及超链接,还附加了测试结果,证明新模型与当时通用的系统相比有哪些优越性。由此,一项价值几十亿美元的业务应运而生。


这件事最重要的细节是什么?广告根本就不属于杰夫及其团队的管辖范畴。他们只是碰巧在那个周五看到了拉里的留言而已。他们明白,既然谷歌的使命是“整合全球信息,使人人皆可使用并从中受益”,那么糟糕(也就是无益)的广告(即信息)就自然是个问题了。因此,即使牺牲周末时间,他们也决定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例子,将谷歌企业文化的力量彰显得淋漓尽致。杰夫及其同事对谷歌的当务之急熟谙于心,也明白自己可以放手解决任何阻碍谷歌成功的严重问题。如果他们失败了,没有人会以任何方式斥责他们;如果他们成功了,也没有人(包括广告团队的成员)会对他们的成绩起嫉妒之心。实际上,并不是谷歌文化将这五位工程师在短短的周末变身拯救公司的“忍者”,而是一开始谷歌文化就吸引了这五位“忍者”加入公司。


在考虑一份工作时,许多人首先关注的是职位、职责、公司以往的业绩、行业的整体情况以及薪酬福利等。而创意精英却会将企业文化放在首位加以考虑。要办事有效,员工必须在乎工作环境。因此,在新加入一家企业或一项事业时,文化是最应重视的因素。


对于多数企业而言,企业文化是自然生发的,不是人工植入的。这样的做法或许有效,但这意味着,你将对成功至关重要的因素交给了命运。对于一家尝试失败而遭受重创的企业而言,文化或许是最应重视的因素。


企业文化一旦形成,想要改变绝非易事,因为企业在成立之初容易受“自我选择倾向”的影响。也就是说,与企业秉持相似理念的人会被吸引而来,而与企业理念相左的人则不会。


在企业成立之初就认真考虑并且确定你希望的企业文化,这才是明智之举。最好的方法就是询问构成企业核心队伍的创意精英,因为他们不仅了解企业秉承的信条,也与你一样信奉这些信条。


创始人是企业文化的源头,而创始人为实现大计而物色并信赖的团队,才是企业文化的最佳体现。所以,你要问一问你的团队:


我们重视什么?

我们的信念是什么?

我们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企业?

我们希望企业在实际行动和制定决策时采取什么样的方式?


然后,把他们的回答记录下来。毋庸置疑,答案中一定包含着创始人的价值理念,但同时也会掺入不同的视角和经验,为创始人的价值观锦上添花。


多数企业都没能重视这一点,它们往往在成功之后才意识到记录企业文化的必要性,因此这项任务就落到了人力资源或公共关系部门肩上。这些部门的人员大多不属于企业的创始团队,他们的任务只是编纂出一份凸显企业精髓的使命宣言。他们写就的宣言中,往往堆砌着“顾客满意”、“股东权益最大化”以及“富有创新精神的员工”等陈词滥调。而一家企业是否成功,要看员工是否信服使命宣言中的说辞。


我们来做一个小小的思想实验:


请想象一家你曾经工作过的企业。然后,试着背诵这家企业的使命言。怎么样,背得出来吗?如果能,宣言中的话让你信服吗?宣言里有让你觉得真诚的内容吗,它是企业和员工实际行为的真实写照吗?抑或,这宣言一看就是营销和宣传部门的人杜撰出来的?


比如:“我们的使命,是通过企业成员的知识、创意及努力,为客户建立起坚韧无比的合作关系,为客户带来无可匹敌的价值,为股东创造可观的利益。”这句话可谓面面俱到,客户、员工、股东统统写了进去。这则使命宣言的“主人”是雷曼兄弟公司,或者说至少这是2008年雷曼破产前的使命宣言。不可否认,雷曼拥有自己的理念,但其理念在这则企业宣言中是遍寻不到的。


与雷曼的领导者相反,大卫·帕卡德严肃对待企业文化。1960年,在一次面对惠普管理者的演讲中,他提出,企业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做些有意义的事情,为社会做一份贡献……放眼四周,我们仍然能看到那些只盯着钱的人,但是多数人之所以有动力前进,是因为他们想要做一番事业:制作一款产品,提供一种服务。一言以蔽之,就是想要做些有意义的事”。


在面对商业用语的时候,人们的“测谎仪”已经被磨炼得异常灵敏了。也就是说,言不由衷的漂亮话躲不过他们的火眼金睛。因此,当你把企业使命写在纸上的时候,还是实话实说为好。一个检验方法是,如果表述企业文化的使命宣言有所变化,看看结果如何?


以安然公司的宣言“尊重、正直、沟通、卓越”为例。如果安然高管决定将这句话“改头换面”,变成“视钱如命,见钱眼开”,这虽然可能会引得笑声四起,但却不会产生什么实质上的影响。


与此相反,一直以来,谷歌都将“聚焦用户”奉为自己的信条之一,如果我们把这个信条改成“以广告商或发行商为重”,那么管理者的收件箱非要爆炸不可。员工都有判断能力,因此,如果你歪曲事实,无异于玩火自焚。

先思考一下你理想中的企业文化或现有的企业文化。然后,让我们把时间快进几个月或几年,想象一下这样一个场景:


一位员工为了一个困难的抉择纠结许久,一直熬到深夜。他走到厨房里去拿一杯咖啡,回想起企业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领导在会议上传达过,同事们在午餐休息时议论过,德高望重的公司前辈也身体力行过。


那么对于这位员工或者所有员工而言,这些企业价值观应当简明扼要地阐述出企业最为重视什么以及企业成员最为关注什么。否则,这些价值观宣言就毫无意义,根本无法帮助创意精英们做出正确的抉择。


在这个例子中,你希望让这位迷茫的员工考虑到哪些因素呢?


把答案言简意赅地表述出来,然后把所得的内容与大家分享。注意不要通过海报或手册形式分享企业价值观,而要进行不厌其烦、推心置腹的交流。正如通用电气公司的前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在《赢》一书中写道的:

“如果你不能时常传达你的目标,不能通过奖励巩固你的目标,那么,你的愿景还不如打印愿景的纸有价值。”


谷歌于2004年上市,谢尔盖和拉里决定,趁着首次公开募股这个绝佳的机会,将指导企业决策和行动的价值观编成条文。这些价值观不仅涉及企业最重大的决策和行动以及领导者的决策和行动,还包括每个人在日常工作中的一举一动、一思一念。这套价值观深深扎根于创始人的个人经验,从谷歌6年前成立之初就一直引领公司前进。受沃伦·巴菲特致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股东信的启发,两位创始人起草了一份“创始人公开信”,附在招股说明书中。


起初,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封信中不含有对投资者有用的信息,因此不应纳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我们据理力争,最终还是把信附在了说明书里。然而,信中的一些内容惹得律师和银行家们忧心如焚,在一次会议上,他们联手对乔纳森展开围攻。乔纳森援引两大论点对信中的言论坚定地做了申辩:


第一,这封信的内容大部分是拉里和谢尔盖亲自写的,只参考了少数谷歌人的意见,他们二人不会改变信的内容(在谈判中,如果你所代表的一方决意不妥协,那么你的立场就很容易守住);


第二,信中所写都是至诚不昧的肺腑之言。


2004年4月,这封信公之于世,引发了一片好奇,也引来一些批评。让许多人匪夷所思的是,谷歌创始人为什么要花这么多时间来斟酌这封信的内容呢?(他们也不理解,为何银行家或律师想要修改信的内容,乔纳森却坚决反对、寸步不让?)这封信的主要内容并不涉及荷兰式拍卖和股东表决权,也无意挑衅华尔街的规矩。要是我们有拂华尔街的尊意,还请见谅。两位创始人并不想追求短期利益的最大化,也不关注公司股票的变现能力,因为他们知道,记录谷歌独特的价值观以备未来的员工和合作伙伴参考,才是决定企业长远利益的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谷歌文化的许多其他细节,比如拥挤的办公室、“河马”、“恶棍”以及以色列坦克指挥官等都没有在这封信中出现。但是这些都是营造和维持谷歌文化的要素。在这样一种文化中,一切改变仅仅需要短短的一句“这些广告糟糕透了”。